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分为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况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