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优先分配利润。根据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股股东有权在普通股股东之前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司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并且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2. 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当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如果剩余财产不足以支付这些款项,则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这些权利确保了优先股股东在公司盈利或解散时能够优先获得回报,并保护了他们的投资利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投资者,在选择购买优先股时,应该仔细研究相关条款和条件,以确保自己充分了解并接受这些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