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行为,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以分包项目金额(10916022.24 元)千分之五(54580.1 元)(大写5万肆仟5百80元1角整)罚款的处罚决定。
据公告内容,经调查,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构成了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违规行为。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处以分包项目金额(10916022.24 元)千分之五(54580.1 元)(大写5万肆仟5百80元1角整)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