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东莞市永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
东莞市永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处人民币 65000 元(6万5000元整)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永屹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G8MU20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彭飘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寮步)应急罚〔2024〕31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人民币65000元(陆万伍仟元整)罚款罚款金额(万元)6.5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9-11处罚机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